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
(3)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人资社保局
(4)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和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93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1114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130人次。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人资社保局
(5)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探索开展我市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资社保局
(6)执行国家制定的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和国家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落实全科医生职称评定办法。使用全科医生培训大纲和配套教材,进行规范化培训并实行考核。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人资社保局、市教育局
3.发挥村卫生室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
(1)发挥政府、集体、个人各方力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选择1个县(特区、区)开展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
(2)除落实乡村医生200元/人/月的补助政策外,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13.3066万份,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35.57万份,建档率达到20%,并提高信息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再补种20.0971万人,累计补种27.25万人,占应补种人群的95%。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