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江南客运站2011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江南客运站2011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的复函
(南价格函〔2011〕2号)
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江南客运站:
报来《关于2011年春运期间客运班线票价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站在2011年春运期间执行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交通局《关于做好我市道路客运价格工作的通知》(南价格〔2010〕6号)核定的班车客运上限票价(省际班线票价实行对等原则)并予备案。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春运后恢复的实际执行票价需报送我局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