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干部是重点。一是全面落实《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报告有关内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要严肃处理,真正使这项制度在反腐倡廉、干部作风建设和干部考核使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三是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分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接受公众监督。
(三)坚持厉行节约,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一是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2011 年全市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预算要实现零增长。完善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抓好严格清理纠正、严格编制和配备标准、严格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政府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部门的会议,确有必要参加的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庆典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严格限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规模和开支。大力减少发文数量,凡是不涉密文件,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三是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部门行政经费由部门财务审批记账、国库集中支付和动态监控。推进部门预算决算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努力推动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要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验收。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