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20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20号)精神,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县(特区、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国办发〔2011〕1号和黔府办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稳定住房价格的重要意义,从关注民生和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责任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合理引导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努力实现各项保障性住房工作目标
各县(特区、区)要加快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度,推进竣工项目入住前的审查和公示,完善2011年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并尽快开工建设。今年全市必须完成49081户农危房改造,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4291套、经济适用住房585套、公共租赁住房22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542户,基本解决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同时,启动实施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和中小学教师安居工程。各县(特区、区)政府要及时足额配套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三、合理控制房价增长水平
各县(特区、区)、各部门要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201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要完成60亿元任务,其中:六枝完成5亿元,水城完成6亿元,盘县完成14亿元,钟山区(含红桥新区)完成35亿元。同时,综合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和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多种因素,今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得超过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水平。各县(特区、区)及物价、城乡建设、税收等部门对售价超过控制目标的,要采取措施,确保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