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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人资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商业贿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15.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框架、培训模式和政策体系,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对公立和非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人资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2)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卫生技术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资社保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3)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建立和推行改善执业环境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资社保局。
  16.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通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商务粮食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2011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将医改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
  市医改领导小组将继续与各县(特区、区)医改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牵头单位对牵头任务全市范围内的完成情况负总责,要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地,制定进度计划,加强督促指导。各县(特区、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亲自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作出具体安排。县级政府要实行包干负责制,按照“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确定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对未完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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