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使用和管理好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为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人资社保局。
8.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1)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
(2)为乡镇卫生院招收25名定向免费医学生。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编委办、市教育局、市人资社保局、市财政局。
(3)安排4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
(4)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大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力度,加强对执业医师的后续管理,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72人次和1114人次,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培训。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人资社保局、市财政局。
(5)实施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我市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9.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3)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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