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次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省政府成立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史济春(副省长)
副主任:梁静(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
成员:寇武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孟令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翔(省物资集团董事长)
薛云伟(郑州市副市长)
宋国卿(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振(省工商联副主席)
王玉臣(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高章法(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高章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项目准备
坚持以项目为中心,及时将我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贸易项目、优势产业项目提前在上海市发布、推介、对接,力争签约一批高质量的重大合作项目,争取签约金额200亿元以上。
六、职责分工
(一)省商务厅:负责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整体筹备策划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包括:活动的总体组织策划与协调;豫沪客商邀请工作的协调和名单汇总以及参会组织工作;领导会见和宴请工作;与上海市河南商会、河南省上海商会(筹)的对接联系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对接及驻地招商组织工作。
(二)省工商联:负责与上海市工商联联系,负责邀请上海市政协、工商联领导来豫参加活动。
(三)郑州市政府:负责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会场准备等工作;负责保卫、城市环境美化、宣传氛围营造和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邀请30家上海市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接待在郑州考察的上海市企业家。
(四)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负责提供上海市相关企业名单;负责邀请30家上海市知名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
(五)上海市河南商会:负责组织会员企业和30家上海市知名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
(六)河南省上海商会(筹):负责组织50家会员企业参加活动。
(七)其他省辖市:负责邀请10家以上上海市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负责接待赴当地考察的上海市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