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全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11]20号)
名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近几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工作,推进了体育考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体育考试已经成为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提高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抓手。近期,由于天气异常,气温上升,增加了体育考试安全压力,为了切实做好体育考试中的安全防事故工作,保证体育考试有序进行,现就2011年的体育考试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始终贯穿“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由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安全防事故始终是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体育考试制度建立、持久实施的保证。还没有开始和正在实施体育考试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体育考试全过程的安全工作不得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要始终贯穿“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体育考试过程的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要针对学生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各学校要把体育考试和体育活动中预防事故的措施通过各种途径,传授给每一位学生和教师。要根据体育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运动强度、自我保护等知识的教育和指导,正确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日常体育锻炼,做好考试前准备活动,教育学生科学锻炼身体,正确对待体育考试,实事求是,不隐瞒疾病,珍惜生命、爱护身体,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防事故的教育和培训。各地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制定体育考试的安全防事故的预案,组织考务人员进行安全防事故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认真做好学生考前的健康体检工作,尤其是对心肺功能的检查,建立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要坚持实行学生的健康询问制度,对考前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劝其退出考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实行免试。
四、要切实落实考场的安全防事故保障条件。各地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为体育考试的提供安全保障。各地设置体育考试的考场要保证考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考场及考试器材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和标准,在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必配的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在交通不便、考生分散的农村地区,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考场,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学生就近考试,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