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晋政发〔201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将2011年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一、王君省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具体负责行政监察、审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改革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监察厅牵头的工作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
协同配合单位:省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编办、省发展研究中心。
2.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协同配合单位: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3. 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强化行政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协同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 继续深入推进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
协同配合单位:省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审计厅、省煤炭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
5. 认真开展重点领域渎职侵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协同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法制办。
6. 深化政务公开,确保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协同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法制办。
(二)省审计厅牵头的工作
1. 组织实施省本级201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 组织实施对部分重点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以及全省政府债务审计。
3. 组织实施对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
4. 组织实施对部分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省国资委牵头的工作
1.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国有企业的改革破产力度,以省属国有企业为重点加大企业联合重组力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工商局。
2. 加快太原等重点城市省属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等有关单位和相关市人民政府。
(四)省编办牵头的工作
1. 加快乡镇机构改革。
协同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 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协同配合单位: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法制办。
二、李小鹏常务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负责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抓好财税、金融、民政、国土、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在省促进大项目落地工作组的领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重点办负责的工作
1. 不断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重点民营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来晋投资兴业,为山西建设服务。
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 支持有关市引进轿车生产线,加快推进太重高速列车轮轴等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
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等有关单位和相关市人民政府。
(二)在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的工作
1. 加快运城、大同机场改扩建,推进吕梁、五台山和临汾新建机场项目建设。
协同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和相关市人民政府。
2. 加快推进中南部铁路大通道、大西客运专线等项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大同至张家口、和顺至邢台、运城至三门峡等铁路项目,启动太焦客运专线铁路前期工作。
协同配合单位:太原铁路局等有关单位和相关市人民政府。
3. 继续抓好省城十大建筑建设,确保今年全部建成。
4. 新增发电装机800万千瓦,完成1000千伏晋东南特高压输变电扩建工程。
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山西电监办、省国际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