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天津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质安〔2011〕425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省驻津办、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特制定《2011年天津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天津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2011年天津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1〕1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坚决把事故多发的苗头压下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专项整治重点: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是《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及建设施工21条禁令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企业、项目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