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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机制。搞好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整顿,严格实行食品生产和流通许可证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药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明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级界定、调查处理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负责。

  (四)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以党政机关为重点,实行清理与规范结合,认真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建立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审批程序,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行为,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滥用财政资金、领导干部违规出席、向下属和企业及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

  (五)深化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以公开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分配公平。加强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侵吞和非法占有农村公有资源和集体财产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此项工作中,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工作,由市农委负责。

  (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以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为重点,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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