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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粮食科技活动周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三、活动安排

  1.宣传活动集中在2010年5月15日至5月21日之间进行,省、市、县要做到三级联动。5月份为《条例》宣传月,各地要重视《条例》宣传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宣传效果。

  2.活动期间,省粮食局将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现场宣传活动。联合连云港市通过专家咨询、问卷调查、商品推介、现场演示、图片宣传、发放知识小读本等形式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可结合实际举办现场咨询、法律讲座、“放心粮油”进社区以及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2)利用媒体扩大影响。省粮食局通过地方电台和“江苏粮网”等各地粮食门户网站进行报道宣传。并在“江苏粮网”开辟《条例》宣传专栏,及时介绍各地《条例》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各地可以利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电话铃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3)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局举办的活动。各地要组织干部职工及关心粮食事业的社会人士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局举办的“我为《粮食法》建言献策”征文活动和《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知识竞赛。征文要求围绕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主要制度以及与其他法律的衔接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征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知识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刊登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条例》六周年宣传专栏”上,各地可以自行下载。征文建议被采纳或有建设性的、竞赛答题成绩优秀的,国家粮食局将给予适当奖励。

  四、活动要求

  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及时将开展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信息报送至“江苏粮网”,其中《条例》宣传活动将作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标准之一。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地抓紧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我为《粮食法》建言献策”征文和知识竞赛答题卡等于2010年6月1日前分别报送省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和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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