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夏粮收购准备工作的通知
(苏粮调〔2010〕4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夏粮收购在即,为做好今年收购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夏粮收购的组织领导。粮食收购涉及到两个千家万户的利益,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保障供应安全的基础,对于保持粮油市场平稳运行意义重大。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收购组织准备,把夏粮收购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抓紧成立夏粮收购领导小组,分解细化各项目标任务,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做到组织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任务到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夏粮收购工作预案,确保夏购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二、及早做好夏粮收购措施准备。要认真做好夏粮生产收购调查预测工作,摸清本地农户种植成本、留粮、出售意愿等具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研究分析形势,主动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指导企业正确分析和把握市场行情,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收购策略,灵活开展夏粮收购。要及早做好仓容设施准备以及各类器材的维修、添置及收购衡器的校验工作,尤其是存在仓容缺口地区,要适时指导企业做好在库粮食销售和腾仓并囤工作,有条件的抓紧修缮部分一线收纳库,努力增加仓容总量,满足农民售粮需求。要提前做好收购资金筹措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农发行收购资金信贷支持,鼓励企业加大自筹资金力度,确保夏粮收购资金供应。
三、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结合夏粮收购工作,省局号召全省粮食部门6月份继续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夏粮收购政策和强化为农、为企服务为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大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信息服务,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发挥好主渠道作用,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入市参与粮食购销。要指导企业做好售粮现场服务工作,为售粮农民提供整晒、就餐及茶水、药品、休息等服务,注重解决农民关心的实际问题,让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在收购活动中坚持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政策,既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要切实把国家惠农政策落在实处,促进农民增收。要加强边界地区的价格衔接工作,规范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及粮食经纪人的收购行为,依法开展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损农坑农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好夏粮收购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