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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小麦和油菜籽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小麦和油菜籽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粮检〔2010〕9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今年国家继续对我省小麦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政策。为确保国家粮油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小麦和油菜籽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0〕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针对当前粮油市场价位较高,价格走势预期上升,多元主体竞争激烈等新情况、新特点,在今年夏粮收购期间,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好粮油收购市场秩序。为此,就贯彻落实国家专项检查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一、贯彻“在地原则”,确保检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根据报经国务院同意的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按“在地原则”,由地方粮食部门统一对今年夏季粮油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各地要切实提高检查的覆盖面,不仅要检查当地粮食收购企业,也要检查辖区内的央企、省企和外企;不仅要检查执行预案的企业单位,也要检查农村经纪人、社会经济组织等收购经营者,确保做到检查的全覆盖。

  二、落实“严厉打击”,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农民增收。今年国家又一次提高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且目前市场粮价较高,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各地要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对执行小麦预案和油菜籽托市收购单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的,一经发现首先要取消托市收购资格,并按照《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针对农村经纪人走村串户流动性强的特点,要安排专门力量和协管队伍,实行跟踪检查,发现称量上克斤扣两、水杂上多扣斤两、价格上压低报价等坑农损农行为的,要当场检查、当场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对跨省收购者,要检查收购资格备案和报送粮食收购基础数据等情况,并检查其收购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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