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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湘农业发[2010]237号)


各市州农业局:
  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用药、用肥安全,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2011年我厅将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时间及方式方法分别按照《2011年全省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方案》(详见附件1)、《2011年全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方案》(详见附件2)和《2011年全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方案》(详见附件3)实施。
  二、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委托各市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有关站所实施。抽样时主要抽查群众投诉多、质量不稳定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我厅将依照各市州2011年监督抽查工作的完成情况安排2012年的监督抽查任务。
  三、委托湖南省农药检定所、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湖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分别对抽取的农药、肥料、种子样品进行检验。
  四、我厅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当地农业部门认为需要回避、跨区域和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组织查处。
  五、请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领导,严格按抽查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重复抽查,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在抽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联系人:黄活军(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联系电话(含传真):0731-85523110 。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全省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我厅组织对全省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为确保本年度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范围与数量
  (一)抽查地点:全省14个市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销售企业(含批发市场和经营门店)的门市或仓库。
  (二)抽查品种:水稻、玉米、棉花、辣椒、西瓜等农作物种子。
  (三)扦样数量:全年共抽检两次,共扦样500个。第一次抽查以本省区域内生产的种子为主,张家界、湘西自治州、湘潭、娄底和株洲各扦样15个,其他市州各扦样20个。第二次抽查以外省生产在本地销售的种子为主,张家界、湘西自治州、怀化、郴州、衡阳、湘潭、娄底各扦样15个,其他各市州扦样20个。
  二、时间安排
  第一次抽查,各受委托扦样单位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所扦样品(附扦样单)统一送湖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1月25日前承检单位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单》寄送扦样单位,扦样单位2月14日前完成确认工作,检测单位3月5日前将检验报告和本次抽查结果汇总报省厅。
  第二次抽查,各受委托扦样单位在3月31日前将所扦样品(附扦样单)统一送湖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4月25日前承检单位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单》寄送扦样单位,扦样单位5月20日前完成确认工作,检测单位5月25日前将检验报告和本次抽查结果汇总报省厅。
  三、扦样方法
  (一)扦样应到扦样地点抽取待售的种子。
  (二)抽查工作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扦样程序进行,扦样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持种子检验员证的扦样员(具有扦样员类别资格),做到抽查主体合法、抽查文书完整,扦样过程符合有关规定。
  (三)扦样时,要详细填写抽(扦)样单(式样附后),抽取的样品、扦样记录、扦样过程经抽查方和被抽查方确认内容真实、具有公正性和代表性后由双方分别在抽(扦)样单上签字、盖章认可。抽(扦)样单一式三份,一份留被抽查单位;一份留抽查单位;一份随样品送委托承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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