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简并普通发票票种、统一普通发票票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省局《关于进一步简并普通发票票种、统一普通发票票样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发【2010】1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无锡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简并后的票种设置。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发票名称分别为“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二、关于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的适用对象。规格210 mm×139.7 mm ,发票代码806,主要适用于税务机关代开;规格210mm×297mm,发票代码803、807,主要适用于出口退税企业出口销售业务 ;规格210 mm×139.7 mm,发票代码802、806,工商业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销售业务;规格190 mm×101.6 mm,发票代码801,主要适用于各类收购业务。
三、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
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帐联、存根联。自印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联次可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增加。印有单位名称的平推式发票,用票单位名称替换通用机打发票中原“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自印平推式发票要有固定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年用票量平堆式机打发票20000份以上。用票不足自印发票量可由用票单位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
卷式发票按规格分为:127mm*57mm、127mm*76mm、127mm*82mm共三种。基本联次为一联,发票联。自印卷式发票用量在1000卷以上可申请印冠名发票。所冠名发票应在通用发票中选择一种规格,票头中原“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替换为用票单位的全称。不足自印用量的单位,可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
四、关于开具方式及票种使用规范。为了适应简并票种和数据采集的需要,凡申请领购使用限万元额(含)以上普通发票的,都必须使用省局网络开票软件;票面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行业类别”打印发票开具的所属行业如“工业、商业、收购业、税务机关代开、银行代开”等。打印内容应满足发票的基本要素和数据采集的要求,打印软件应有开具限额控制。严格控制手工发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对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或者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含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领购使用百元版手工发票和定额发票,个体免征户只限领购使用定额发票。自产自销农产品需使用限万元发票的,征收方式要求查帐征收方式,并在CTISO系统中做“自产农业产品免税”备案。不符条件的不得领购限万元通用机打发票,不做购限万元通用机打发票发票资格认定。只能到税务机关窗口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