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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秋粮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秋粮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苏粮办〔2010〕110号)


各市粮食局:

  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今年秋粮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省局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启动我省秋粮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统计入库进度,真实准确反映全社会粮食行业收购量。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全面真实上报秋粮入库进度,既要切实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统计,又要做好其他社会粮食企业的统计,准确反映本地实际收购量,推进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分项统计收购进度,加强收购工作分类指导。为做好秋粮收购的分类指导工作,今年秋粮收购电讯表增加设置中央企业直接收购、外资企业直接收购、省外企业直接收购和地方企业代央企收购、地方企业代外资收购、地方企业代省外企业收购等统计指标,分别统计各类企业在本地的直接收购和委托收购数量,各地要严格执行统计属地管理规定,深入企业,广泛宣传,全面统计。

  三、做好与统计月报的衔接,准确统计收购数量。首先,要注意收购进度与统计月报的有关指标解释差异,收购进度仅统计当年生产粮食数量,包括企业自营收购和代其他企业收购,统计月报要分清委托收购和受托收购的粮权关系,收购数量应由委托方进行统计上报,受托方只在备注栏的受委托收购栏目填列;其次,要注意地方企业承担的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的粮食都应先在商品粮购销分项表中的从生产者购进中栏目反映,待确认文件下达后再从商品粮收支存平衡表中的转作储备粮的栏目反映,防止重报、漏报,以确保数量一致。

  四、准时报送电讯报,及时高效反映收购进度。今年秋粮收购电讯报继续采取五日报形式,具体报送时间为每月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请各市在报告当日上午十二点前,将粮食入库进度报送至省局购销调控处。10月21日起报送秋粮第一期进度,反映截止10月20日已入库的总量,

  五、切实做好统计分析工作,积极为秋粮收购工作服务。各地在做好进度统计的基础上,要全面分析和掌握全社会收购情况,及时反映收购动态,通过对入库数量、质量、多渠道收购及市场行情走势情况的调查分析,更好地指导秋粮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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