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办法


  (三)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常驻施工现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应带队组织一次对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和整改复查记录。在建项目现场带班领导要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做好交接和带班记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按国家规定依法给予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对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并及时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现场监督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持证上岗。施工企业要加强对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要做好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的作业人员及新入场和进入新岗位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得上岗。要推行对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强化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知识。继续推进和深化民工学校建设,开展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存在无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等问题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

  (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要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与 “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深入开展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活动,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程度。要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的各项内容和制度,从工程项目涉及的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主要环节入手,作出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并细化和量化相应的检查标准。

  三、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

  (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要确保必要的安全研发经费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水平不断提高。要大力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特别是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逐步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因安全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