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办法
(陕建发[2011]90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近年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没有杜绝,一般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违法建设现象依然存在,暴露出一些建筑施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企业全面、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实现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2.主要任务。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做好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建立更加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