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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开展“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对接工程”是指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企业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互动、对接、多赢的平台作用,实现我省百所专利代理机构与千家中小企业,甚至是更多代理机构和企业的有效对接。其目标是:
  (一)通过对接,搭建专利代理机构与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高全省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
  (二)通过对接,提升我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意识与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型广东建设。
  (三)通过对接,促进专利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我省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开展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专利代理机构指导、协助企业对现有科技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和挖掘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的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
  (三)组织专利代理机构指导、协助企业加强对专利信息利用,提高研发起点,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技术引进、规避专利侵权风险、专利诉讼、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

  三、工作方式
  对接工程总体上以“宣讲、培训、咨询、指导、服务”分层次推进实施。对接工程的参加主体是专利代理机构、企业和专业镇,组织者是各地级以上市、县(区)知识产权局。
  对接工程可以是专利代理机构直接与企业进行对接、也可以是专利代理机构与专业镇(产业集群)或专业镇组织的企业进行对接。
  省、市、县(区)知识产权局可根据情况组织各种对接活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专业镇可按申报程序申请列入对接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专业镇、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参加对接工程,遵循自愿原则,并应当如实填写申报书。
  (二)参加对接工程的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专利代理机构条件
  (1)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可报名参加对接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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