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充分发挥“12330”公益服务电话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
省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地市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已成立维权援助中心的地市,要积极围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开展宣传活动。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充分利用“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以及相关案件的举报和投诉,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做好各项支撑服务工作。
(七)不断加大专利保护的宣传力度
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及时报道打击成果和典型案件,适时对重大案件公开曝光,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向社会展示专利保护的重大成果。通过新闻发布会,公益广告,组织新闻媒体对执法专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各有关地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省知识产权局、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专利周”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项目,努力在全省营造宣传专利制度、尊重及促进自主创新的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陶凯元局长任组长,唐毅副局长、严小宜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各处室处长(主任)和局属单位主任,联系人为局执法与监督处蓝伟宁处长。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珠三角地区各地市以及汕头、潮州等案件较多的地市应成立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保障人力、物力投入。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并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加强指导检查
专项行动期间,省知识产权局将加大对跨区域、群体性或重大侵权案件的指导和协调,并适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和检查。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加强对出动人数、次数及查处案件数、查处产品数和宣传报道等情况的收集,按月及时上报执法数据,积极报送重大案件资料和执法活动信息。
五、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