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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宁金桥客运站客运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宁金桥客运站客运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格〔2011〕7号)


广西运宁汽车运输站场有限公司南宁金桥客运站:

  报来《关于重新申请核定金桥客运站服务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10〕398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南宁金桥客运站(一级)客运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客运站向承运人提供客运代理、行包运输代理、车辆清洗清洁、车辆停放、车辆安全等服务时,按以下项目和标准收取客运服务费。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一)客运代理费

10%

按客运站实际出售的票价计算。对农村客运班线承运人按4%计收。

(二)行包运输代理费

15%

按行包运输收入计收。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三)车辆清洗、清洁费

1、车辆外部清洗费

①大型客车

②中型客车

③小型客车

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20.00

15.00

10.00

2、车厢内清洁费

①大型客车

②中型客车

③小型客车

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8.00

6.00

3.00

3、自行清洗、清洁费

元/辆·次

8.00

客运站提供水源和一定的洗车工具,由承运人自行人工清洗、清洁车辆。

4、自行清扫车厢清洁费

元/车·月

20.00

承运人自行清扫车厢垃圾的,由客运站按月向承运人收取清洁费。

(四)车辆停放费

1、小型客车

①白天

②过夜

2、中型客车

①白天

②过夜

3、大型、特大型客车

①白天

②过夜

元/辆

元/辆

元/辆

元/辆

元/辆

元/辆

5.00

8.00

8.00

10.00

12.00

15.00

1、营运客车类型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标准确定。

2、临时进站的客车停车不超过30分钟,按白天标准减半收费,超过30分钟按白天标准收费;连续停车超过8小时按过夜标准收费;定班次的应班车,在公布的发车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客运站,在发车位准备发车的,客运站不得收取车辆停放费。

3、每天发车超过2班次(含2班次)的客车按白天收费;当天在同一车站白天发班,晚上过夜的,只按过夜标准收费。

(五)车辆报班例检费

元/辆·次

5.00

人工检验。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六)班车误班费

元/辆·次

50.00

承运人不按时派车辆应班,在1小时内为误班,1小时以上为脱班;发车时间前24小时按有关规定经同意报停的,不算脱班,24小时内报停算脱班。

(七)班车脱班费

元/辆·次

200.00

(八)包车送客进站的车辆停放费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日期间,区内包车的按收费标准执行,区外包车的按与区外对等原则收费。

1、区内包车

元/辆·次

30.00

2、区外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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