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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研究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推进民政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现就2011年全市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2011年全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和市委三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着力研究解决统筹城乡民政事业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瓶颈制约问题,为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新思考、新举措和新见解。
  (一)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研究如何推进“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围绕创新理念、完善制度、探索方法,研究如何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创新。
  (三)围绕提高标准、规范管理、加强衔接,研究如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四)围绕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水平,研究如何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
  (五)围绕落实政策、健全制度,研究如何推进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老龄事业发展。
  (六)围绕深化改革、完善政策、落实待遇,研究如何推进优抚安置工作改革。
  (七)围绕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研究如何深化基层民主、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八)围绕完善法律政策、创新管理模式,研究如何优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
  (九)围绕拓展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研究如何改进城乡社区服务。
  (十)围绕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研究如何加强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社会事务管理。
  (十一)围绕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研究如何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十二)围绕整合人力资源、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研究如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二、研究要求
  (一)各区县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可根据全局拟制的研究重点开展调研,也可结合工作实际,自行拟定调研课题。市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每人应至少提交1篇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各区县民政局和直属各单位应至少提交2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鼓励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有关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并提交研究成果。调研工作既可个人独立完成,也可多人联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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