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0〕44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及贯彻落实近期
卫生部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情况
1、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情况
(1)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成立情况。
(2)对辖区各试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情况。
2、各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情况
(1)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2)制订完善试点工作具体目标、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协调机制情况。
(3)制订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情况(对相关临床科室试点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方案,相关信息的报告、反馈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分析方案等)。
(4)结合本院实际,指导试点科室制订相关病种临床路径情况。
(5)组织对相关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情况。
3、各试点科室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情况
(1)试点工作实施小组成立情况。
(2)制订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情况(包括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评估和分析等)。
(3)组织制订相关试点病种具体实施临床路径情况。
(4)本专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
(5)组织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情况。
(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启动情况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江西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情况。
(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