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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0〕44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及贯彻落实近期卫生部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情况

  1、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情况

  (1)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成立情况。

  (2)对辖区各试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情况。

  2、各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情况

  (1)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2)制订完善试点工作具体目标、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协调机制情况。

  (3)制订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情况(对相关临床科室试点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方案,相关信息的报告、反馈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分析方案等)。

  (4)结合本院实际,指导试点科室制订相关病种临床路径情况。

  (5)组织对相关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情况。

  3、各试点科室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情况

  (1)试点工作实施小组成立情况。

  (2)制订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情况(包括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评估和分析等)。

  (3)组织制订相关试点病种具体实施临床路径情况。

  (4)本专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

  (5)组织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情况。

  (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启动情况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江西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情况。

  (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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