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推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救助。
9.开展“专业医疗志愿服务”行动。组织专业化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以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公民健康关爱、健康宣教活动。
10.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全面落实卫生部“万名医务工作者支农”和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重点任务改革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卫生局、市医改办为牵头部门,负责公立医院重点任务改革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考核;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负责落实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中的干部、机构和编制工作;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负责配合公立医院医药分开,调整和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积极推进多元办医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偿和投入政策,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市司法局负责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新闻宣传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二)加强财力保障
结合我市财政的实际情况,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落实公立医院在医药分开、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方面的财政补偿和经费支持。
(三)加强考核评估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公立医院重点任务改革考核方案,年底组织对各项工作的进展和效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舆论宣传
组织各新闻媒体通过集中采访、开办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公立医院重点任务改革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决心、思路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争取得到医院、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1:株洲市2011年公立医院重点任务改革推进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 责任部门
| 时间进度要求
|
1
| 推进管办分开
| 成立市公立医院管理处,明确职能,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
| 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医改办
| 5月底前完成
|
2
| 推进政事分开
| 成立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公立医院理事会、院务会、监事会,出台《医院章程》
| 市卫生局、市政府办、市医改办、市国资委
| 6月底前完成
|
3
| 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 出台《十二五区域卫生规划》、《十二五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通知》,启动实施分工协作、对口支援工作
|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6月底前出台各项文件,并启动布局调整
|
4
| 调动医务人员
积极性
| 制定出台《公立医院机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 市卫生局、市编办、市人事局
| 6月底前出台文件
|
5
| 推进医药分开
| 成立市药管中心,出台《推进医药分开、实施药品统一管理工作制度》及《医疗机构实施医药分开工作考核细则》
| 市编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国资委
| 10月底前成立机构,出台文件
|
6
| 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
| 制定出台《株洲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
| 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市物价局、市税务局
| 5月底前出台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