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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2011年公立医院重点任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
  1.深化企业医院改革。在前期企业医院改革改制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好部分企业医院改制后遗留的土地、房屋、设备、人员隶属关系不清等问题,把改制企业医院建设成为产权明晰、管理有序、注册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医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对基础较好且特色明显的企业医院引导走专科特色道路;对符合社区布局且条件具备的小型企业医院可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走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道路。
  2.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株洲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完善价格政策,加大金融和税收支持,让社会资本办医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同等待遇,营造平等的发展环境。鼓励民营资本举办专科医院,促进民营医院从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向提供高端医疗服务转变,成为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同时,加强对社会资本办医机构的全行业监管,完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资产管理制度、财务与会计制度、治理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执业和经营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便民惠民措施
  推行优质服务工程,大力实施“十大”便民惠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尽快享受到公立医院改革成效。
  1.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全市试点病种扩大到100种左右,其中:三级综合医院达30种以上、三级专科医院达10种以上、二级综合医院达5种以上。
  2.优化服务流程。合理安排患者就诊过程,减少就诊等待。三级医院实行院内诊疗服务“一卡通”。二级以上医院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全面开展预约诊疗,其中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50%以上,二级医院达20%以上。
  3.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在各级医院全面启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年底前在三级医院80%的病房、二级医院40%的病房推行优质护理服务。
  4.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同级医院之间全部实行医学检验结果与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
  5.推广电子病历。在市一医院试点推行电子病历,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至其他医院。
  6.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将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各级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指标,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率达到95%以上。
  7.实行“无假日医院”。所有三级医院实行无假日门诊及无假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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