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卫法监字〔2010〕18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南昌市卫生局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卫生局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南昌市卫生局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确保二次供水卫生达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为使整治工作更加扎实的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不断提高城市供水水质,改善居民饮用水环境,提升城市饮用水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实现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执法力度,增强二次供水单位守法经营自觉性,有效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在“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能够做到硬件得高分,软件不丢分,确保二次供水项目全面达标。
  三、整治重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开展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对于通过监督指导,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二次供水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对不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直接供管水人员无健康证上岗、二次供水设施设计不符合卫生规范以及不定期清洗消毒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整治原则和内容
  (一)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含开发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和监管工作,在辖区内开展二次供水卫生整治工作。
  (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内容和要求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