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南涪高速李渡互通立交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渝高管〔2011〕48号)
重庆建工涪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三环南涪高速公路李渡互通施工占道的申请》(重建涪南司文〔2010〕120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善南涪高速公路李渡互通立交工程,满足李渡互通立交与长涪高速公路搭接要求,原则同意南涪高速公路李渡互通立交工程施工方案。
二、本批复施工内容含李渡立交匝道跨线桥梁、下穿匝道“路改桥”和匝道搭接等作业内容。
三、请你司进一步调整完善施工组织和交通组织方案,本着最大限度减小对高速公路正常运行影响的原则,统筹安排施工作业内容,合理组织施工顺序、施工步骤,加大施工投入,严格遵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施工,确保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畅通和施工作业安全。
(一)施工交通组织按两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实施A、B、C、D匝道边坡处理以及与高速公路连接段的拓宽、搭接施工,同时进行B、D匝道和BD临时交通转换道施工,实行占道施工(占用应急停车道),施工时间为90天。
第二阶段:待B、D匝道以及BD临时交通转换道施工完成并满足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将高速公路主线车辆转换至B、D匝道以及BD临时交通转换道改线通行后,再行在高速公路主线实施C匝道跨线桥梁和A匝道“路改桥”施工,期间实行单道双通交通组织,施工时间为90天。
待第二阶段施工完成并保证高速公路主线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应及时恢复高速公路正常交通,并负责拆除BD临时交通转换道,确保高速公路正常运营秩序和良好外观形象。
(二)加强车辆交通管制服务引导措施。
1.强化施工信息和交通管理宣传力度。提前一周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及高速路网可变情报板、收费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施工交通管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