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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的通知
(洪卫综治字〔2010〕2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的通知》(赣卫明电[2010]26号)精神,为保障“五一”节及上海世博会期间市直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市直卫生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年”组织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治,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彻底排查和清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与督导内容

  (一)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组织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要求的组织实施情况,各环节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单位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内客包括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关键设施,压力容器、电梯运行等设施,高压氧舱、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的安全监管情况;新建、改建建筑和施工工地、门急诊、病房、急救中心、集体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情况;对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等的制度建立情况;以上各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四)医疗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防范机制和医疗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情况,落实三级医师查房、三查七对护理、院内感染控制、消毒灭菌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应急值班及处置措施,值班人员应急培训,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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