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商请拨付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资金的函
(渝交委财〔2011〕19号)
重庆市财政局: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1〕1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7号)的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你局共同审核,在预算资金尚未下达的情况下,我委属相关事业单位用其他项目预算资金垫付,对离退休人员补贴进行了发放。共垫付2010年全年和2011年1至2月兑现资金14,168,603元,确保了政策的稳妥实施。根据文件关于离退休人员补贴发放资金来源的规定,除市交委幼儿园282,642元应由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外,其他单位的13,885,961元请你局在年初预留的燃油税资金予以拨付,以便及时归垫其他项目资金,避免影响其他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