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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申报第三批医疗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二、研究并应用专科临床适宜技术。积极研究并应用专科医疗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适宜专科技术,开展专科医疗特色技术与适宜技术相结合的示范点工作。
  三、专科医疗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与特色专科建设相适应的专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加强专科技术团队建设,提高专科技术队伍水平。
  四、开展专科医疗技术交流合作。与国内相关专业的技术先进的教学医院建立联系,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其支持与指导,提高我市区县医院专科医疗服务能力。
  五、建立有效的专科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营造专科医疗技术发展的良好环境,使我市区县专科医疗技术得到较快发展。
申 报 条 件
  医疗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申请者,主要是区县级医疗机构有显著的技术特色、已列为当地重点建设的专科项目,主要申报条件是:
  一、专科方向明确,特色突出
  对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难点或疑难疾病、重大疾病,有一定的医疗技术特色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特色诊疗技术研究,及时引进专科医疗先进技术,有专科医疗技术总结成果或特色医疗技术诊疗规范,有市卫生局、区县科委的科研项目或成果。
  二、专科技术水平较高
  能较好地开展二级甲等或三级甲等医院规定的专科诊疗技术项目,在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疾病、重大疾病诊疗技术方面达到当地先进水平,部分领域拥有市内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某些疾病的诊疗技术关键问题。
  三、专科队伍组成合理
  专科负责人熟悉专业发展动态,医疗、科研能力较强,工作务实严谨,在该地区或市内有一定知名度;专科骨干队伍学历、年龄和技术专长组成较为合理。
  四、医疗服务质量较好
  对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及医院管理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较好,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各项医疗质量评价指标位居当地同级医院前列,病员群众满意率较高。
  五、内部管理规范
  医院及该专科有较好的管理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管理工作有序,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基本建立。
  六、保障措施有力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项目申请单位对专科建设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措施等方面给予保障。
申 请 与 评 审
  医疗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申请者应填写《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将《申请书》报送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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