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保密、安全、信访、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财务科
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粮食行业财会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承担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管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工作;承担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提出完善粮食流通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指导全行业法制和依法行政的工作;承担有关粮食流通与储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全市粮食行政执法的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市粮食收购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担市区范围内粮食收购资格的勘验、审核、办证和年检工作;承担受理和审核粮食企业委托收购申请,办理粮食委托收购手续的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调控科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布局方案和收购、动用、轮换计划建议;拟订辖区内县级储备粮规模计划;承担管理辖区内地方储备粮工作;拟订粮食应急预案和启动方案;承担全市社会粮食统计、粮价监测、粮情分析和产销形势预测工作;承担指导粮食行业做好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和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
(六)行业发展指导与资产管理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承担粮食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粮食行业质量、计量、卫生、市场建设、安全生产和科技推广应用的有关工作;承担指导行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工作;承担协调粮食流通中介组织关系的工作;承担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粮食加工统计报表的工作;承担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国家出资的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和综合评价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和保值增值情况的工作。
(七)监督检查科(加挂市粮食执法大队牌子)
承担指导和督促全市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规范运作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仓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指导全市依法管粮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粮油食品安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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