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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苏州市2011年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紧紧围绕《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方案》,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大力推进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和完善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机制。继续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大力促进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继续结合国家新的十年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全国“行动规划”的实施,全面促进农村健康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继续结合创卫工作巩固和健康城市建设的深入,不断促进全民健康教育体系完善;继续结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贯彻和落实,努力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的深化;继续结合各种卫生法规的进一步贯彻执行,广泛促进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落实;继续结合疾病防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促进慢病防治和母婴保健工作的不断深化;继续结合《全民健身计划》的全面推进,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有效普及。
  (三)进一步坚持与时俱进,大力加强健教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地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各级爱卫会协调、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全社会广泛支持、全体市民积极参与的健康教育管理和运行机制,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要求,大力加强健教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要根据新时期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继续加强科学管理,制订当地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计划,进一步落实各项激励政策和措施,使健康教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水平。要注重专业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努力培养一支以健教机构专职人员为骨干,社区、单位等专(兼)职队伍为主体、广大群众为基础的“专兼”结合的健康教育队伍;要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学术团体和专业队伍培训机制,多渠道加速知识更新,学习和运用现代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应急和常态健康教育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开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建设“三区三城”发展目标服务,为保障市民健康再作新贡献。

  我市“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工作的十条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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