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继续开展心理、营养专题健康教育活动和课题。
5)今年继续组织高二、初一、小学年级学生到全市就近的健康教育园进行参观学习,在那里上一堂校外健康教育课。
3.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各地要进一步以《
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认真落实《苏州市单位与场所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以各场所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为重点,积极鼓励干部和员工到网上“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SZCDC.CN网站)进行健康素养学习和自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健康素养水平。
2)继续推进省级“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试点工作,使工作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更有成效。
3)每年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要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教育培训。并按规定组织职工定期体检。
4)各场所单位应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并定期更换。
5)继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普及率,发放《职业人群健康知识》读本或《职业人群核心健康知识》折页。
4.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各级各类医院要认真落实
卫生部印发的《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中相关要求,按照《苏州市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深入开展院内、外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年终考核。
2)积极创建“健康医院”和“无烟医院”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要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3)结合医院实际,大力推进医生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处方发放工作;部分医院开展电子健康教育处方发放试点。
4)有条件的医院要大力应用医院视屏等信息化技术实施健康知识传播项目试点,继续推广“病友俱乐部”等形式的健康行为干预项目。
5)进一步加强苏州市通用门诊病历卡的供应和日常管理,扩大应用单位,不断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信誉和质量。
5.新苏州人(外来务工人员)健康教育
1)各地要进一步探究开展流动人员健康教育的管理方法,特别是积极探索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办法。
2)各级卫生防病机构要继续深化本地适龄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