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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以保健食品抽检工作为重点,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
  4、强化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食用油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开展与食用油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把加强日常巡查和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和违反《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违章行为。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的有效监管工作,指导餐厨垃圾处理企业二期扩容工程,积极促进餐厨垃圾统一处理工作由中心城区向外围区及五县市推广辐射。
  5、强化肉及肉制品的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监管,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研究完善病死病害禽畜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进入屠宰市场。大力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和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初步形成猪肉从产地来源到消费全过程溯源,全面提升我市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
  6、加强酒类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的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1、鼓励和推广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经验。进一步创新、完善、推广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与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同时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技术等食品安全管理先进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对快速检测、贮存、运输、信息化追溯等保障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企业制订、执行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严格的企业标准。
  2、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行业范围,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政策措施。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依据企业守法和诚信情况,调整执法检查和监管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信用分类监管,开展诚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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