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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市场抽检和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开展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抽检结果。要实施卫生监督保障,强化卫生监督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保障市民的消费卫生安全。
  三、扎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健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许可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强化许可层级监督。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管规范试点,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学校食堂、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率100%。修订颁布《苏州市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苏州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基础设施标准》。掌握本底,建立档案,全面推行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督员责任制。
  (二)推进餐饮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局、省局部署,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开展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片(街)活动。
  (三)继续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重点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加强对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馆、企业食堂、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使用的奶制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强食用油脂监督管理,切实防止不合格油流上餐桌。
  (四)建立食源性疾患防控和预警机制,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安全保障工作。
  (五)推行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保证市民知情权,做到知情消费,同时也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督促餐饮单位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2011年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公示制度上墙率100%。推动餐饮行业5常、6T管理,推行命名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店。
  (六)积极参与全市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开展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市区完成450家餐饮企业、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溯源系统建设。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升监管部门的行政效能,提高我市肉菜粮质量保障水平。
  (七)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现场卫生监督的技术含量。组织对市民餐饮消费安全民意调查,有针对性的对可疑及容易发生问题的食品进行抽检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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