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1:
2011年苏州市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2011年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1年度我市对美容美发场所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信誉度公示,不断完善美容美发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和卫生监督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增强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的守法和自律意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美容美发场所形成创先争优、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提高我市美容美发场所整体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公众身体健康。
二、实施范围
全市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美容美发场所,市、区对辖区内的美容美发场所100%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三、实施方法
(一)量化评价的标准
我市今年美容美发场所量化评分,统一使用江苏省《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附件2)进行卫生信誉度评价。
(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美容美发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其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
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
(三)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
根据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卡通表情为笑脸;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卡通表情为平脸;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卡通表情为苦脸;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美容美发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