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级以上医院实现护理垂直管理体制,护理部在全院护士管理的人事、分配、考核等方面具有建议或决策权,确保运作顺畅、政令通达、管理高效,从根本上调动临床护士队伍积极性。
(四)2012年前,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护理模式,通过岗位管理实现住院病人包干的护士责任制,深化护理内涵,提供从入院到出院的全程优质护理服务;到2015年,优质护理从住院病人向所有病人拓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五)到2015年,创建国家、省、市护理重点专科5~10个,开展市级护理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增建3~5个市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部分高危科室(ICU、急诊、血透、新生儿、产科、手术室等)建立专科准入制度,逐步解决专科护士的岗位设置和临床使用。
(六)2012年前,各级医院护士长取得岗位培训证书;到2015年底,各级医院护理部(正、副)主任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七)到2015年底,二、三级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率100%,一级及以下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率80%。
(八)2012年前,三级医院护理工作保障条件解决到位,护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在临床广泛应用;2015年前,二级医院也要基本达到前述要求。
(九)2012年前,市级护理科研项目独立立项,设立专项课题研究3~5个。2015年前,三级医院每年完成1~2项省级以上新技术、新项目,二级综合医院每年完成1~2项市级以上新技术、新项目。
(十)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率达100%,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二级以上中医院每个临床病区开展中医护理技术不少于2项。
三、主要任务
(一)以提高素质为核心,继续壮大护理队伍
依法保障临床一线护士数量达标,各临床专科配比合理。自2011年6月起,二级以上医院总患护比和病区患护比都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将核减其诊疗科目1~2个,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总患护比符合要求,病区患护比达不到“1:0.4”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等级医院评审与复核暂缓,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一票否决。
探索建立全市护士人力资源库。我局将委托相关单位建立护士人力资源库,储备具有执业资格并能独立承担临床工作的护士,根据医疗机构的劳动力需求,按小时制提供临床护理服务,以缓解医院临床一线护士短缺,降低医院用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