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医药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卫监〔2011〕6号)
各市(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全市医药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印发你们,望你们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2011年全市医药卫生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2011年全市医药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及全省卫生、食药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着力加强医药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医药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医药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医药卫生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此,各地、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握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苏州市医药卫生系统第十二个五年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加强对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理违背科学发展和上级决策部署的行为。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二是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督促医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的落实,针对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防止腐败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严肃查处妨碍医改顺利进行的违纪违法行为,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三是加强对卫生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按照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严肃查处医药卫生系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四是继续扎实开展“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并向医药卫生行业学会协会延伸,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作出处理,同时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五是加强对“五项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市卫生局提出的加强医院建设的“自律、质量、人才、便捷、温馨”五项工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协调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惩防并举,努力构建有医药卫生特色的惩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