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二0一一年禁渔期通告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二○一一年禁渔期通告


  为保护鱼类产卵繁殖,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和《黑龙江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自然捕捞水域的禁渔期通告如下:

  哈尔滨市松花江等自然捕捞水域禁渔期为四十七天,自五月二十五日零时起至七月十日二十四时止。在禁渔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渔具要撤出作业场所(滩地),实行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渔具入库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禁渔期间进行捕渔活动。同时,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然捕捞水域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投放苗种或布放人工鱼巢,增殖渔业资源,促进我市自然水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