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调研。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中央在渝直属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措施,理清2008年以来政府法制机构相关情况(数据统计截止2011年3月31日),上报数据要准确,情况要真实。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对策措施。
(三)认真总结。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中央在渝直属机构对2008年以来政府法制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11年5月6日前将总结和调查表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依照本次调研要求对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法制机构、人员以及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措施,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四)及时报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中央在渝直属机构要按时以文件形式报送有关总结和调查表(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件)。通信地址:渝中区学田湾正街55号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协调处,邮政编码:400015,传真:63897320,电子邮箱:zhc63874631@126.com。
联系人:温中辉
联系电话:63895311
附件: 1. 《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
2. 《政府法制机构人员情况调查表》
3. 《政府法制机构工作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部
门
填
写
| 机构情况
| 是否设置专门法制机构
| 是( ) 否( )
|
法制机构名称
| |
职能职责
| |
人员情况
| 实际在岗人数
| |
负责人人数
| |
是否有专职行政复议人员
| 是( ) 否( ) 数额( )
|
区
县
填
写
| 机构情况
| 机构级别及性质
| |
是否单独设置
| 是( ) 否( )
|
是否合署办公
| 是( ) 否( )
|
是否部门挂牌
| 是( ) 否( )
|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 |
人员情况
| 核定编制
| 行政编制
| |
事业编制
| |
实际人数
| 行政编制
| |
事业编制
| |
核定负责人职数
| |
实际负责人人数
| |
是否有专职行政复议人员
| 是( ) 否( ) 数额( )
|
保障情况
| 年度预算金额
| |
是否有复议专用经费
| 是( ) 否( ) 数额( )
|
是否有专门的工作用车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