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的通知

  本月原材料总支出=上月回库原材料金额+本月领用原材料金额-月底回库原材料金额
  本月总支出=本月原材料总支出+本月水电气成本
  本月间接成本=本月总收入-本月总支出

  五、高校学生食堂成本管理的关键
  (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如采购、验收、贮藏、领用、加工、烹饪、核算等制度。
  (二)制定标准成本,确定间接成本率、标准定额投料(菜谱)、调料定额成本、水电气指标等,提供控制依据。
  (三)实行总库房及冷库的统一管理,参加北京高校伙食联合采购,发挥集中规模化采购优势,从源头降低伙食成本。实施采购、库房分开管理。
  (四)减少食堂管理层次,精简机构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满负荷工作量,努力降低人员成本。
  (五)实行标准化、专业化、流程化生产,集中加工“冷链”配送,降低人员、设备、原材料成本。逐步构建“中心厨房加工”及“半成品集中初加工”的集约化生产方式。
  (六)计划生产、精细加工、现炒现卖,不产生剩饭菜,最大限度减少当日回库率,降低原材料成本。
  六、  有关要求
  (一)各校餐饮部门要高度重视成本核算工作,将其列为基础性工作。严格规范成本核算管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苦练成本核算基本功。加强宣传和培训,使全体餐饮人员树立成本意识,食堂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成本核算业务。
  (二)各校在食堂规模、队伍构成、学生来源、食堂条件及地理位置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应从本校实际出发,搭建适宜的餐饮结构。根据本文标准,规范确定进入伙食成本的原材料、水电气、人工成本及管理运行成本,合理制定饭菜价格,以达到校际间食堂饭菜价格质量的基本平衡。各校在引入社会企业经营管理学生食堂时,要兼顾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防止单纯追求经济指标增加学生负担。
  (三)各校要全面落实国家、北京市和学校对食堂的优惠政策。除目前国家针对学生食堂已规定的免税、水电气使用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收费等优惠政策外,还应落实对学生食堂的“零租赁”,承担食堂大型维修改造费用和大型设备配置。正式编制职工高于合同制职工收入部分,应由学校全额拨付饮食实体。
  (四)学生食堂应透明办伙,主动接受学生监督。饭菜明码标价,定期公布伙食原材料采购进价,公示成本核算。经常以伙委会、意见本、校园网、回答学代会提案、设置学生值班经理或特殊时期召开专题会等方式保持与学生的沟通和信息交流。
  (五)北京高校“伙专会”在市场伙食原材料及人工成本持续大幅度变动对学生食堂运行产生重大影响时,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作用。对学生伙食的类型比例、基本伙(大众主副食)中各档次价格区间以及间接成本率标准进行修订,以便指导和统一各高校的成本核算工作,承担对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的督查和指导。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