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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要选择典型案例实施曝光,震慑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环境。组织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六)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商品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整治,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食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三聚氰胺、“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品污染源监测,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全程监管机制,推进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七)开展餐饮服务业食品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开展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抓好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旅游景区餐饮安全治理,完善餐饮服务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办法。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专项检查,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抽验,采取消费预警、产品下架、公示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八)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强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严格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药品、制售假劣药品、违法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问题。加大药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规范流通企业经营秩序,推动行业自律。严肃查处流通环节分装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基层医疗机构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将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批准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秩序,保证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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