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省粮食局2011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苏粮办〔2011〕11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省粮食局2011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相关工作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排在第一位的为主办部门,请牵头抓好落实。各主办部门在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将会同监察室开展督查。
附件:《省粮食局2011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省粮食局2011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
一、组织做好夏秋粮食收购。认真开展夏秋粮食生产、收购情况预测,精心制定收购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加强与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省农发行协调,落实粮食托市收储库点和油菜籽托市收购加工企业,争取宽松可行的信贷政策,落实自营粮收购资金,同时积极与省农发行联合开展企业争创信用升级活动。召开收购工作会议,指导全省做好仓容、器材、场地、人员和收购资金准备。积极发展“粮食银行”,推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粮食的订单规模。引导企业与中粮、中储粮等国内外粮油企业合作,通过企业并购、委托收购、联办市场、投资建库、合作经营等形式,实现靠大联强,扩大经营规模,有效掌控粮源。继续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农民售粮。加强粮食收购工作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损农坑农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粮食收购总量力争达到400亿斤,国有粮食企业粳稻收购量达到60亿斤,订单粮食收购合同量不低于60亿斤。
[责任部门:调控处、财务处、产业处、监督检查处]
二、健全省内外产销协作机制。落实省内产销区粮食购销衔接协议(合同)58亿斤,建立粮食生产基地80万亩,省际间粮食产销合作协议(合同)20亿斤。按照“省局牵头、市局组织、企业运作、对口衔接”的方式,完善产销衔接机制。4月,在泰州、连云港两市组织产销区的各类企业开展现场洽谈签约活动。7月、9月,分别联合举办“福建产销洽谈会”和“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积极探索与省内外主产区企业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购销合作,进一步拓展产销区间的产销协作关系。建立粮食产销衔接跟踪反馈和督查制度,切实提高履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