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期间的后勤保障。
其他
1.各市州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在省厅上线期间组织收听,确保交接。
2.各市州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负责“政风行风热线”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组织收听
在省环保厅上线日,各市州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按时收听,便在节目结束后及时了解或赶赴现场处理听众反映的问题。
五、调查处理
各单位在接到“政风行风热线”转办任务后,要明确责任人,责任人要立即与反映人联系并开展调查处理。对反映的重大问题,厅领导要现场督办。
对经调查不属环保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在3天内提出转办意见,报信访应急办填写“湖北省政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处理情况反馈卡”,及时向热线节目组反馈。
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对一般性问题的回复不超过3天,对重要问题的回复不超过7天。
在调查处理“政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工作中,各责任单位要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向执法相对人泄露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六、结果反馈
1.凡实名举报投诉的问题,由信访应急办会同受理的责任单位和部门将处理结果直接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并请问题反映人对反馈结果的满意度作出评价。厅信访应急办对部分问题反映人的满意度作跟踪回访。
2.监察室会同信访应急办,根据《湖北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投诉办理及责任考核意见》和《湖北省“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测评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对“政风行风热线问题登记卡”中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表述清楚,按时上报省纠风办和“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
七、上线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风行风热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关系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环保系统各参与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的地位和作用,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领导责任,积极主动上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