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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办法》的通知
(鄂环办[2011]10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环保厅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不断推进全省环保系统政风行风热线的工作水平。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湖北省环保厅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办法

  环保系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信任,解决了群众关注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受到了省纪委、省纠风办的高度肯定。为了进一步做好环保系统的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及时、有效处理“政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落实力度,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健康,根据省纠风办、省文明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投诉办理及责任考核意见>的通知》(鄂纠办发[2011]1号)、省纠风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测评办法>的通知》(鄂纠办发[2011]2号)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内容和形式

  政风行风热线是集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监督于一体的热线直播及追踪报道节目,上线的主要内容有:

  1.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传递和解读环境政策、政令信息,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2.围绕环境监管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答群众的咨询,受理群众的投诉、建议,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化解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

  3.针对群众反映的本部门和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整改力度,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的上线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广播版。即广播室内直播和接听群众举报电话。由参与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线,单位领导参与现场直播,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反馈上线单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由省广电总台经济频道(调频99.8兆赫)播出。

  (二)电视版。即由电视台采访上线单位领导和咨询、投诉人,对典型问题进行追踪报道的方式进行。由省广电总台电视综合频道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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