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百十”工程的若干意见


  (八)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制定《淮南市地方产品配套目录》,对“千百十”企业的主导产品、新产品优先列入,并按“同等优先”原则采购其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有选择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办理自营进出口权和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申报手续。凡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产的货物,可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允许抵减或退还所耗用的原辅材料等所含增值税;对企业运入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自产货物,视同出口货物享受出口退(免)税。企业出口旧设备,享受出口退(免)税。

  (九)支持企业引进高级人才。“千百十”企业引进的高级人才工作满一年后,3年内(包括第一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安家补贴,本人年度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市和县(区)级收入部分,按前3年100%、后3年70%给予奖励;企业从市外引进的紧缺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工作满一年后,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万元的安家补贴;帮助解决高级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

  (十)支持企业培养技术工人。“千百十”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用于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对未取得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后获得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400元、每人150元的标准分别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人社部门认定的紧缺工种的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由市财政分别给予首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2000元和5000元一次性奖励。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市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千百十”企业的培育、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全力配合,通力合作,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实,积极搞好服务,建立“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千百十”企业的申报、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销售收入超千亿、超百亿企业由市几大班子明确一名领导牵头对口负责,销售收入超十亿、超亿元企业由企业所在县区和园区对口负责。县区可根据实际,参照本意见条款安排配套资金。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和专题,加大对“千百十”企业的宣传。大力宣传“千百十”企业在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定期通报企业发展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年度十大突出贡献企业、十大突出贡献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