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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恒泰花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恒泰花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32号)


江西恒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报来要求对《恒泰花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江西省华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朝阳洲片区江韵路以东,彭泽路以西,规划路以北,云锦路以南规划地块内兴建。总用地面积56355.63平方米,总户数1460户。

  2、本次审查的1#-4#、9#、15#楼为一类高层住宅楼。5#-8#、10#-14#、16#-20#楼为二类高层住宅楼。幼儿园、社区用房和商铺均为二层建筑。地下层设设备用房、非机动车库和平战结合汽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74728.9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3696.43平方米。

  3、容积率:2.5。

  4、建筑密度:22.13%。

  5、绿地率:40.04%。

  6、汽车泊位1123个,其中地面191个,地下932个。

  7、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用地紧凑,原则同意该小区总体布置。

  8、完善竖向布置和管线综合设计。道路、广场和绿地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接。

  9、计算非机动车泊位数,并合理设置地面泊位。

  10、幼儿园出入口距地下汽车库出入口距离应>20M。小区出入口偏多,宜适当减少。

  二、单体建筑

  1、住宅套型设计基本合理,功能分区基本明确,平面布置紧凑,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2、地下层防火分区一应增设一个安全出口,其分区防火垟设门时需设甲级防火门,建议设备用房集中设置。

  3、5#楼地下配电间应设2个出入口,部分通往单体住宅楼的防火门应设平开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4、一类高层住宅楼,单元首层2个出入口边缘净距应≥5.0M。

  5、部分小套型住宅平面布局不合理,应优化,其厨房和卫生间通风采光条件应改善,并应重视套型的可行性。

  6、建筑节能设计应确定体型系数和窗墙面积比等主要参数。外墙面砖贴面,高度及构造做法应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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