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构建完备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继续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和准确。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扩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重点对行政职权项目中行政执法类、行政管理类、行政审批类及内部公开行政权力等项目进行再次梳理,使之更加完善。要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公开本部门重大信息,不断满足社会各界对文化信息的查询需求,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做好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的按时答复和办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要求,及时做好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听证制度,按照《
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及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对涉及重大社会影响和重大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听取社会不同层面的意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法律顾问一道参与起草。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听证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及建议,不断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参与度。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强调所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局政策法规处审查,由政策法规处上报备案,经市法制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凡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查、有错必纠,确保备案率在100%。
六、加强行政工作指导,着力推进示范点建设。按照苏州市政府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要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和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对开设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企业、文化产业等文化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进行行政指导,力争年内取得经验。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要积极探索运用行政警示、执法提示、整改告诫、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等手段,针对日常执法监督数据、投诉举报情况、轻微违法行为告诫等问题,在不违背执法原则的情况下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构建执法机关与文化经营户之间和谐相处、积极配合、密切合作的友好关系,努力在行政指导工作方面取得新突破。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各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农家书屋法制文化建设示范点评比标准,积极指导辖区内农家书屋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力争在第二轮示范点评比活动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