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四)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
70.加大省级试点城市萍乡市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综合改革。力争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方面取得突破。(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国资委)
71.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国资委)
72.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发改委)
(十五)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73.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使县级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30所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55所县级医院,派出175名医务人员驻点开展支援工作。加强县级医院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安排24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选择1家三级综合医院对口5所县级医院开展基层远程会诊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74.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高效运行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75.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合作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76.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十六)完善以病人为中心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77.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候诊时间。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厅)